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是馬德里所有締約國之間的一種商標國際註冊保護方式,它最大 的特點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就可以要求在多個締約國進行註冊。
截止2013年2月,共有89個締約國。馬德里國際註冊有國際局統一管理,位於瑞士 日內瓦,屬於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下轄機構之一。
與單國註冊比較而言,馬德里國際註冊的特點
1、馬德里一份申請可指定在多個國家申請,如果不遇上單國審查意見或初審駁回或異議,採用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就可以節省一定的費用;但是如果遇到臨時駁回等情況還是必須按照單國的程式處理,要另外支付相應費用,可能比單國花費更多。
2、馬德里國際註冊不能進行查詢,如果在後期實質審查中由於近似或相同商標在有些國家被駁回,已交註冊費不會退;單國註冊一般都可進行在先近似查詢,減少駁回幾率。
3、馬德里國際註冊要求與國內基礎註冊一致,而我國商標審查準則與某些國家的審查準則有差異,所以通過馬德里申請遇到的答覆審查意見和答覆駁回的幾率要比單個國家的方式申請註冊高;而通過單國申請註冊可以由我公司的各國合作機構的律師在申請前進行在先的判斷和把關,盡可能提前排除商標申請過程中的障礙,減少以後遇到官方審查意見和駁回的幾率,以節約申請註冊時間和費用。
4、馬德里國際註冊必須基於一定的國內申請或註冊基礎;單國註冊一般不需要。
5、馬德里國際註冊僅有一份國際局核發的國際註冊證明而沒有直接證明商標權利的註冊證(絕大多數成員國不會單獨核發商標註冊證);單個國家的商標註冊完成後都會核發註冊證直觀地表明在各國的商標權利。而馬德里註冊如需要在各成員國的註冊證,須委託當地的律師事務所辦理,費用不菲。
6、馬德里註冊效力具有不穩定性(中心打擊原則)。國際註冊五年後才能與國內註冊脫鉤,一旦國內註冊在五年內被撤銷,國際註冊也將被撤銷。所以,現在只要在我國拿到受理通知就可以指定其他的80多個國家,一方面降低了申請門檻,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註冊的風險。